我想了解一下,专利权资产评估问题有什么?

法律分析:专利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专利权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专利评估的步骤如下:
1.专利权人与评估机构进行前期沟通;
2.确定专利权评估的目的及范围;
3.根据国家收费标准进行协商收费;
4.评估机构委派小组进住现场考察专利研发情况;
5.搜集专利评估所需资料和搜集完专利评估资料后返回并评估机构撰写报告;
6.出具评估报告草稿与专利权人沟通并出具报告正式版本收取剩余评估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评估专利的价值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专利权人委托从事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进行专利资产评估。专利管理机关自收到完备的确权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做出确权决定,下达专利资产确权通知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并在结束后1个月内,将评估结果报送中国专利局备案。
《专利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法律依据:《专利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专利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专利资产占有单位发生《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委托从事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进行专利资产评估。
专利资产占有单位发生《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以外情形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可以委托从事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进行专利资产评估。
第二十一条
专利管理机关自收到完备的确权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做出确权决定,下达专利资产确权通知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专利管理机关应将下达的专利资产确权通知书报中国专利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
从事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应当在专利资产评估结束后1个月内,将评估结果报送中国专利局备案,中国专利局负有对备案资料保密的义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10913.cn/755995.html